向“信用丰都”大踏步前进——丰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阶段工作总结

作者:龙信 2017-10-13 12: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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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和市政府出台系列文件和要求,不同程度的阐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以及方式方法。文件部分名称如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1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立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重庆市人民年)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5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5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与公示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6〕30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3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过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使用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的通知》(渝发改资〔2017〕1133号)等。

我县正处于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攻坚期,建立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我县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期,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矛盾凸显,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2015年,我县正式成为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区县。根据如上等文件指示,我县2015年6月正式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部分成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一、部分成果

(一)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发改委产业科代管)、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覆盖我县五十几个部门。

(二)确定“丰都模式”的信用体系建设模式,较好完成试点工作,目前已在重庆市多个区县得到实施。

(三)在县政府的带领下、县发改委、县人民银行、县工商局的指导下,充分调研,依据我县实际需求和特色,开发出“信用丰都”的信用平台,包括门户网站、信用数据库、业务操作平台等等,这也是重庆市第一个信用平台。2015年11月已经上线,向政府、金融机构、公众提供信用信息归集、查询、信用报告出具等服务。

(四)对各个部门进行采集数据,同期整理数据。截至2017年8月,我县归集的信息数量总量316820 条,其中政府部门上报182682条。从数量和部门覆盖量上来讲,在我市处于领先地位。

(五)2017年5月,率先与市级信用平台进行数据接口对接,首期即交换30万信用数据。

(六)在行政服务大厅开设征信咨询服务窗口。

(七)引入我市首家征信机构重庆华龙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落地市场化经营,办公地点设在人行丰都支行辅楼,并在征信窗口进行线下咨询服务及信用报告出具。华龙信用也参与了我县的信用平台建设、数据采集整理工作。

(八)建设和完善各种信用制度。先后下发《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5〕40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建立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工作方案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5〕41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5年版法人类)的通知》(丰都府办〔2015〕100号)、《丰都县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丰都府办〔2015〕100号附件)、《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2016〕78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的通知》(丰都府办〔2016〕79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建设投资领域税收管理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7〕82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国有投资非必须招标建设项目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7〕86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丰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7〕87号)、《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丰都县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培训会议的通知》(丰都发改委发〔2017〕346号)等。

(九)我县在尝试信用报告的应用工作。目前在县发改委“国有投资非必须招投标项目企业入库评选”项目和人民银行监管的“各商业银行贷前查询”等领域进行了尝试。截至2017年8月,在分项领域中,已出具的完整版信用报告80份,9个商业银行使用金融查询报告246份,企业市场化零散打印12份。

二、关键建设过程

(一)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背景

我县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前,对全国各地的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详细调研。上海以个人征信建设为突破口,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起成熟的信用体系商业监管模式,其信用服务行业营业总收入达到约10个亿。浙江以企业征信为突破,建立公益性征信服务,让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政务活动中得到初步应用。深圳则采取了政府机构为主、市场征信机构为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建成了全国领先的个人征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入库企业信息3432万条,数据匹配率达90%以上。此外,我市巴南区曾采取政府财政出资的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基于我县实际情况,我县的信用体系建设必须考虑节约政府资金、减少政府人力投入,又能活跃信用服务市场等因素。

(二)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

1、纵观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建设一般有二种模式:

延用工商系统的模式。即在工商系统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技术研发机构拓展建设我县的信用信息系统,打造辖区内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只将企业信用主体信用信息进行展示。该模式,用工商系统现有的数据,节约信息采集成本,可提供免费查询,节约企业经营成本。但劣势明显:(1)工商系统信用信息主体不全面,仅包括企业这一类信用信息主体,不包括事业单位、社团、民营非企业、农村专业组织、农户及个人等主体;(2)工商系统企业主体的信用信息不全面,仅包括我县各职能部门、企业自行申报的信息,不包括征信机构才有资格采集的企业及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法院、媒体报道等信息;(3)工商系统不具备信用评价功能及增值服务等。

一般市场模式。即由政府出资,建立信用信息系统,政府自己运营,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信用信息进行展示。该模式,对项目进程可控,并将对项目完成结果负责。县财政承担信用建设的部分开支,行使公共服务职能,为当地企业提供免费的信息展示服务。以下诸多劣势明显:(1)增加我县财政负担,需要我县出资购置或租赁系统建设所需硬件,出资投入软件研发、开展信息采集,出资确保安全维护;(2)增加县政府工作量和专业人才编制;(3)需要县政府安排或委托专业人员监管项目建设,需县政府增加人员负责后期的运营、安全问题;(4)不具备信用评价功能及增值服务等。

2、我县确定高效模式:丰都模式—PPP模式

综合上述模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创造了丰都模式—PPP模式:政府授权第三方征信机构建设维护信用信息系统,采集整理加工信用数据,出具信用产品,运营信用市场;政府负责监督、制定政策等管理工作;合作结束,我县可收回平台及数据。PPP模式,能减轻我县财政负担和政府工作量、不增加县政府人员编制;能激发第三方征信机构的资金投入,发挥第三方征信机构的人才、技术、市场运营方面优势;能完善我县政府在信用服务方面的公共职能,又能展开信用评价至深层次应用;能打破各部门间信息壁垒,解决信用信息的片面性问题,确保信用信息的全面完整,更能发挥信用信息作用。另外,第三方征信机构有建设经验,有利于我县信用建设融入大重庆、全国的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征信机构商业模式清晰,落地性强,有利于我县信用建设及应用早日开展,在第三方征信机构有盈利能力的情况下,更容易培育信用氛围及信用应用市场化,有利于信用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3、厘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明确组织保障

我县负责:以PPP模式和华龙强渝签订合作协议,授权华龙强渝在辖区内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发改委、人行、工商局牵头建设及负责日常管理协调组织等,出具收费许可文件及其它配套文件,用以支持及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督促企业主动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教育、宣传及其他方面开展工作。

第三方征信机构负责:免费建设、维护信用信息平台,采集信用数据;建设、管理信用档案;互联网及征信窗口征信咨询、信用报告出具等;分公司建设落地经营(含招聘、纳税)等相关事宜;做好信用及信用周边服务,为企业增值,为政府分忧,为公众消费导航。

政府支持的关键点。为发挥第三方征信机构能力,协助政府开展好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县主要从政策、监管等方面给予第三方征信机构关键性支持。我县制定了信用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部门提供数据范围及周期;制定了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对各部门的配合工作进行考核测评;出台了相关文件,以创造应用环境、政策环境。我县梳理了各部门异议处理机制。这些措施,有利的推进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总结及亮点工作

(一)好的模式事半功倍、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主体高效作用

我县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大决策,在确定和实施丰都模式并实施简政放权措施,充分发挥了市场主体的高效作用,让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在短短的二年时间走完沿海地区几年的建设之路。

(二)政府大力支持、全程参与

2015年8月与第三方征信机构华龙强渝签订合作协议,常务副县长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动员大会。随后,我县发改委、人行立即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配合工作培训。9月,我县协助第三征信机构在我县成立分公司,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规范和数据采集目录,制定建设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开展数据调研、采集,并实现“信用丰都”建库及展现。10月,我县协助第三方征信机构完成目录收集,入驻行政服务大厅。11月,我县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已能出具信用报告。2016年9月,以人行为主体,与第三方征信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17年,我县陆续出台多个文件,同年7月,我县在“国有投资非必需招投标项目企业库”中正式启用第三方信用产品,8月发改委组织联系会议多个成员单位召开数据归集专题培训会议。上述系列过程,我县工作人员均是全程参与,极大的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进展。

(三)严谨的数据采集流程

在信用体系建设中,最重要、最繁琐的事情就是采集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采集既要求全面性,又要求及时、准确性。我县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时,就把采集全面、及时、准确的信用信息作为了首要的工作内容。我县工作人员和第三方征信机构工作人员,到每个部门采集信用信息,首先是分析明确工作目标,然后记录其中的差异,接着整理格式、存档保存,最后建立指向链接,确保数据采集的科学性。

(四)重在应用推广

好的系统建成后,如果不投入使用,信用监督体系仍然无法形成,不能达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目标。我县在建成信用信息系统后,商业银行试用第三方征信机构信用产品,“国有投资非必需招投标项目企业库”应用第三方信用产品,随后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扶持、行政审批、资格审查、市场准入等行政事项应用该系统信用报告,会将该系统引入农村小微企业、农户金融贷款征信服务当中,会引导辖区商业机构把该系统信用报告作为金融活动事项的有效补充,会鼓励辖区企业形成建立、维护、爱护自己信用档案的良好习惯,让信用深入日常的经济、生活当中,从而树立信用丰都名片。

(五)亮点工作。

全市范围内,多个“首个”,较好完成信用体系试点工作。建成全市首个“信用平台”,首个区县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入驻,首个区县在行政服务大厅开展征信窗口建设和对公众提供服务,首个金融系统应用我县“信用平台”和第三方征信产品,首批次区县与市级“信用平台”完成数据接口建设及数据共享,首个区县政务场景中应用信用产品。

四、我县信用体系建设不足之处

(一)数据归集尚待完善。

数据源分散,部分部门集中归集意识不足;部分部门数据管理人员有变动,集中归集责任不清;部分部门数据更新不及时;部分部门尚无数据归集。如:自来水公司数据归集的最后日期为2016年8月,电力公司为2016年1月,国税为2015年9月底,水务信息为2016年7月,社保没有缴费信息。

(二)应用场景单一。

目前政务应用仅有一种场景,商业银行金融应用尚在尝试。

(三)信用氛围营造不足。

(四)第三方征信机构投入大、盈利预期尚早。

华龙信用已投入200多万,因应用场景缺乏,其信用产品规模化市场化运营尚早,我县无直接采购以及补贴,其盈利预期尚早。

五、下一步计划

依据《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丰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7〕87号)以及市发改委9月20日“区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上的工作任务要求,我县备从以下几点开展下一步工作。

(一)结合实际,深入完善总体方案、组织保障工作。

强化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部门、实施部门的工作机构和责任分工、工作人员等;尤其在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奖惩、应用等方面完善制度文件建设工作和各部门单位的信用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将信用基础设施、诚信宣传教育、政府采购信用产品应用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二)完善信用平台、信用记录等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归集。

按市发改委的平台建设、信用记录的相应要求,对照国家“双公示”的要求、地方的权力清单和信用目录,完善“信用丰都”门户网站、“双公示”制度、信用平台建设、信用记录等相关技术和制度或工作方案,明确信用信息归集、整理、清洗、共享、交换、公示的机制。修订完善信用目录。按市级信用目录和地方权力清单,梳理现有信用目录并修订,完成“信用丰都”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目录的技术整理、信息归类等工作。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通平台接口和管理账户,强化和市级平台的信息交换保障,加强应用前的信息保障和制度保障工作。实现“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三)政务应用和市场应用试点及扩大,直至普及。

目前我县创造政务应用仅有一种场景,商业银行金融应用尚在尝试中。我县作为四个试点区县之一,作为申报国家“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年内开发“政府贴息金融”、“诚信示范企业”、“信用黑名单”等应用场景,实现“以用促建”,促进各部门、单位以及辖区内企业信用知识的普及和促进市场化应用,鼓励行业商协会、重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领域使用第三方征信机构信用评价报告。实现“应查必查”、“应用必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进行信用氛围营造。

年内,开展信用政策宣传、“信用丰都”主题宣传、典型案例宣传等,开展创先争优的活动,开展创新示范工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五)扶持第三方征信机构加大投入和持续运营。

华龙信用已投入200多万,因应用场景缺乏,其信用产品规模化市场化运营尚早,我县无直接采购以及补贴,其盈利预期尚早。必要时,我县拟向征信机构集中采购,扩大信用产品应用范围。

(六)其他工作。

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诚信等建设。建立健全政务领域信用记录,将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公务人员履职失信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教师等重点领域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逐步共享至信用信息平台。将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制定措施清单,推动信用在个人领域的约束和惩戒。实施系列措施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

开展以上工作的分项督查工作。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考核范围,对各级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推进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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