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渣”疑云——大足一家具厂倾倒危险废物将被追究刑责

作者:重庆日报 陈维灯 2018-03-23 09: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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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2万元,相关责任人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近日,位于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的重庆海安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家具)收到了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的处罚通知书。

海安家具所犯何事而被追责?这事要从今年2月2日说起。

数量巨大的“渣渣”究竟为何物?

这天11时左右,在大足区玉龙镇溜水村五组,有群众发现了大量“渣渣”被丢弃在原跃进煤矿洗澡堂内。这些“渣渣”里,似乎有油漆、口罩、油漆桶盖子等物品。

接到投诉后,大足区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渣渣’分成三堆,目测情况来看,每堆都超过10吨。”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目》(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执法人员认定,这些“渣渣”确实是危险废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罪。

倾倒在玉龙镇溜水村的这些危险废物,数量巨大,远远超过3吨。是谁如此胆大妄为,将这些危险废物随意倾倒?环保执法人员立即通报检察、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大量危险废物来自何处?

然而,成堆的“渣渣”里,除了油漆、油漆桶盖子、活性炭等废物外,就只有一些纸板或残缺的砖块等建筑垃圾,并没有提供太多有用的信息。

就在调查陷入僵局时,一个意外发现让调查出现了转机。执法人员在一块废纸板上发现了“乔治伯爵”的字样。经过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品牌为海安家具所有。

执法人员立即兵分两路,一组留守现场警戒,对疑似危险废物进行查封,防止产生次生污染;另一组赶赴海安家具进行现场调查。

位于大足区龙水工业园区的海安家具,主要从事家具、门、窗生产、加工、销售。

“该公司有危险废物储存,一部分为漆渣,一部分为活性炭。”执法人员在海安家具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楼有8个喷漆房,喷漆房内的漆渣刚进行过清理,但现场并未发现有清理出来的漆渣,而该公司最近一次危险废物转移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

8个喷漆房清理出来的漆渣等物品去向不明。执法人员依法调取了该公司的监控录像,发现2月1日18时28分至20时59分,有货运车辆两次从海安家具运送货物进出。

海安家具有倾倒危险废物的重大嫌疑!

2月3日上午,在所有的证据都将矛头指向海安家具时,该公司副总张某承认玉龙镇溜水村的危险废物是该公司倾倒的。

原来,1月20日,该公司放假做清洁,对8个喷漆房的杂物进行清理。

1月30日16时,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一辆货车将部分废弃物倾倒在玉龙镇溜水村;2月1日晚上,该车又分两次将清理出的废弃物倾倒在玉龙镇溜水村。

倾倒危险废物者将被刑事追责

经大足区玉龙公路超限车辆检测站称重,海安家具倾倒的这些危险废物重量达42.32吨。

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海安家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同时,大足区环保局函请具备处理危险废物专业资质的重庆某公司对此危险废物进行处理,所有处理费用由海安家具承担。

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于近期对重庆海安家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2万元。

除了罚款、承担危险废物处理的所有费用外,海安家具还将面临刑事追责。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海安家具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该案件已按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那么,海安家具还将面临怎样的刑事追责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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