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超纲教学、与招生挂钩……重庆整治校外培训,9月公布“黑”“白”名单

作者:信用重庆 2020-08-28 16:07:13
热点聚焦.热点话题评论(0)

       日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即日起将针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乱收培训费、超纲教学以及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开展5方面专项整治

  坚决查处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

  (一)开展中小学校周边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治理

  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商住楼、小区住宅内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关培训活动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摸清上述范围内培训机构数量,开展经营活动状况,证照是否齐全,登记事项是否与实际一致,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针对摸排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建立工作台账,对能够通过教育引导的行为依法依规尽力规范,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实现“教育一批、规范一批、查处一批”目标,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活动,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

  (二)开展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专项治理

  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主体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办学许可和营业执照,证照是否有效,组织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与证照一致,培训机构是否依法履行了相关事项的公示责任,对无证无照或超许可事项擅自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有效防范和化解由此而产生的风险隐患。

  (三)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宣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清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乱收培训费问题;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兑现广告宣传承诺,解决履行承诺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四)开展超标超前培训专项治理

  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外语等六科)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任课教师信息等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开展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专项治理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或者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9月底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将发布最新的“黑”“白”名单

  根据《通知》要求,专项治理将采取部门联动执法。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广告宣传、超纲教学等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联合执法,依法查处。

  专项治理将分三个步骤进行:

  摸底排查。6月底前,以校园周边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治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宣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专项治理为重点;7至8月底前,以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专项治理为重点。

  清理规范。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对摸排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同步开展查处。对擅自开展教育培训等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会商研判,建立完整整改台帐,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表。

  自6月起,实行整改台账销号制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局每月15日、30日分别向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报告整改台账和整改工作进度表。完善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培训机构“黑名单”,公布无资质、有安全隐患和不良行为的培训机构名单。9月底前在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发布最新的“黑”“白”名单。

  整改督查。11月起至年底,对前期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完成集中整改,整改台账中的问题全部销号,开展工作总结和材料报送,组织专项督促检查。

发布评论